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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时间:2017-05-03 13:39:19

  中共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为明确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垦控股)各二级企业(含农场,下同)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海垦控股党的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海垦控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结合海垦控股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通过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机制,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努力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增加与企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推动海垦控股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通过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促进集团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3.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不断研究党建新情况,解决党建新问题,总结党建新经验,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使海垦控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

  4.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海垦控股生产经营和各二级企业的具体实际出发,通过海垦控股党委对基层党委的考核、基层党委对所属党支部(总支)的考核,找准各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整体推进海垦控股党的建设。

  二、党建责任和考核内容

  (一)二级企业党建责任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海垦控股发展战略在二级企业的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创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化解矛盾、提高认识、增强党性的目的。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组织开展争创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的“五好”党支部活动。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促进广大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与技能素质,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引导党员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宣传、推广农垦优秀传统企业文化,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主题活动,发挥企业文化育人、铸魂、塑形的作用。

  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结合党员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企业稳定。坚持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党员和职工排忧解难。

  8.加强对工会、女工、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女工、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9.加强党群干部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党群干部,加强党群干部学习培训、交流轮岗,促进党群干部丰富才干,成为复合型人才。

  10.做好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内容

  海垦控股党委对各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见附表)。

  三、组织实施

  各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在海垦控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

  (一)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协议书。海垦控股党委书记与二级企业党委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协议书。

  (二)开展自查。各二级企业党委每年1月10日前向海垦控股党委(组织部)报送上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三)组织考核。在对海垦控股推荐、选派、任命的二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同时开展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未设立党委的二级企业,由集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察看、会议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组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党建工作报告,查阅被考核单位有关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抽查若干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实地察看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组织有关代表对党建工作进行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评分表给予评分。

  (四)综合评定。按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一般(70分以上)、较差(70分以下)四个档次,考核组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向海垦控股党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作出专题汇报。经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报集团党委。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向二级企业党委反馈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管理人员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作为党员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未达到优秀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在本单位组织的党建工作考核中未达到良好以上的,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级企业思想上不重视党建工作,工作措施不力,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海垦控股党委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级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为“一般”档次的,由党委组织部对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为“较差”档次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档次的,对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降职处理。